2024年4月15日,南京市启动2024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广大消费者踊跃购车,取得良好效果。

  2024年4月24日,商务部等7部委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南京市将开展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详细信息以及南京市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细则,赶紧收藏!

  全文句句是重点,记得看到最后,重要提示也不要错过哦。

  执行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政策

  补贴时限、范围和标准

  活动时限

  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补贴申请

  申请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

  申请方式

  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App上的“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信息

  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具体参照申报网站或小程序。申报照片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补贴审核与发放

  资料审核

  申请受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地为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申请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申请人将收到受理结果通知短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短信反馈原因,允许申请人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更改、补正。

  信息审核。由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发票开具地、新车注册登记地相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相应内容进行审核;汽车以旧换新平台针对报废汽车和新购车辆材料中的重点信息,与商务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业务系统核查比对。

  申请终审。当报废汽车回收地、报废汽车登记地、新车发票开具地、新车注册登记地四个分项信息,以及公安、工信等部门审核信息全部审核完毕后,受理地将对申请进行终审。申请人将收到终审结果通知短信。

  补贴发放

  终审通过后的补贴申请经财政部江苏监管局选取一定比例现场抽查并复核同意后,各地财政部门根据补贴审核结果,与消费者据实结算,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继续开展南京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

  今天,南京市商务局发布2024年南京市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公告。

  扫描二维码,查看公告

   补贴时限

  202471至2024年1231

  活动申请页面实时更新剩余可申请额度,如资金额度使用完毕,提前结束。

  补贴范围及标准

  延续2024年上半年南京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内容,自活动启动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南京市活动商户新购或者“以旧换新”非营运小客车,根据新购车的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分档进行补贴。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限申请1台新车补贴。消费补贴在活动结束并完成公示、审计等流程后,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活动商户

  滑动查看参与补贴活动商户名录,后续如有更新将另行发布公告。

  补贴标准和范围

  10万元-30万元:

  燃油车购买新车补贴1000元/辆

  新能源车购买新车补贴2000元/辆

  30万元(含以上):

  燃油车购买新车补贴3000元/辆

  新能源车购买新车补贴4000元/辆

  如参与以旧换新,在购买新车基础上叠加1000元/辆

  购买新车补贴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企业新购或者“以旧换新”7座(含)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以旧换补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4月15日(含)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照片用于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到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在南京市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活动启动日之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申领程序

  点击查阅消费补贴的申领、发放详细细则;或在“南京消费发布”微信公众号内回复关键词“申请流程”进行查看。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买新车补贴,完成以旧换新全部流程即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审核发放程序

  活动结束后,市商务局将对所有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进行复审,复审以季度为周期:

  4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的消费者,最终审核将在8月31日前结束;

  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申请的消费者,最终审核将在11月30日前结束;

  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的消费者,最终审核将在2025年2月28日前结束。

  通过初审但未通过最终审核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机会,可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

  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名单内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另行组织专门审核;“复核不通过”且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消费者,后续不再补发。公示无异议后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束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预计将在最终审核完成后2个月内发放完毕。

  重要提示

  1、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政策与南京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包含新车补贴和以旧换新补贴两部分,下同)不重复享受,由消费者自主选择一项补贴申请。

  2、已于本次公告前申请南京市2024年汽车消费补贴的消费者,如需改为申请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请于7月15日前,进入南京市汽车消费补贴申请界面,点击“我的申请”“撤销申请”自行撤销南京市2024年汽车促消费补贴申请。

  3、如未自行撤销南京市2024年汽车消费补贴的消费者,再次申请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时,申请将会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