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共建美丽示范区 同绘生态新画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2024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举行,现场启动三地联建美丽河湖行动,公布21家首批入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名单,发布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局)共同编制的《2023年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4.1%,较2022年进一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级水平,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6.2%,较2019年上升2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