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包括编制江苏省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制定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纲要(2023-2035年)、制定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制定江苏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制定全省国际航空货运发展指导意见、调增地方储备粮、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制定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政策措施、制定里下河地区滞涝圩范围调整与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要求,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