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省消保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举行江苏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活动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采取“云直播+图文视听+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活动。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活动现场回顾了过往30年我省的消费维权之路。30年来,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221万余件,接受消费者咨询613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8亿元。

  拓展消费新场景,

  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在苏州石路商圈,消费者可以看到“欢迎使用数字人民币”的指示牌。从“支付”到“智付”,从“尝鲜”到“常态”,数字人民币在促进消费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去年年底,苏州先后发放了“2023苏州秋冬季系列促消费”第一批1000万元及第二批440万元的数币嗨购嘉年华红包,带动秋冬季消费热潮。此外,苏州还在秋冬季汽车消费节推出新能源汽车亿元补贴政策,将汽车促消费活动与数字人民币紧密结合,进一步创新数字人民币消费应用场景。

  以消费新场景激发市场新活力。当前,江苏各地纷纷创新供给,通过在产品、服务、空间等多个维度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新颖舒适的消费体验,持续推动消费潜力释放。不仅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国潮消费等新型消费也在快速壮大,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引擎。

  不少消费者发现,新买的家电上总会贴着一个“中国能效标识”。“1级表示该电器产品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海尔智家苏南分公司营销总监朱文顺在连线时给大家算了一笔账,他说,使用应用“可变分流”技术的海尔空调,每年可省电400多千瓦时,相当于少排放261千克二氧化碳。

  活动现场为2023年度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区域代表授牌。据悉,去年我省新认定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和区域109家,全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累计达到21.9万余家。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沈海斌表示,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系统将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全力打造安全有序优质的消费环境。一方面着力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实施“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监管,严惩大数据杀熟、刷单炒信、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消费品质提升,进一步提高大宗消费品标准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以优质产品和服务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品质的需求。

  聚焦消费新领域,

  优化消费法治环境

  活动现场,省法院与省消保委联合发布十件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在“商家承诺假一赔十,依法判决现金赔偿”案中,宋某在某电商平台店铺购买摄像机一台,平台商品详情页面标注“假一赔十”,又利用格式条款将“假一赔十”规定为赔偿只能在平台使用的现金券以限制自身责任,但对该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省法院依法认定该条款不发生效力,消费者有权得到10倍现金赔偿。

  “鉴于该电商平台饱受平台内经营者售假困扰,法院从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制裁3个方面向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省法院副院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玉生说,该平台迅速组织风控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修改电商入驻平台规则,强化技术审查手段,完善平台商家审查监督机制和售假制裁规则,有效减少了消费纠纷的产生,体现了预防在前的能动司法理念。

  共享经济是近几年持续增长的消费新领域。一则典型案例显示,30余名外地消费者租用了由常州某公司定制开发的共享充电宝,交付押金99元,但归还充电宝时,消费者除支付充电费用外还被告知已开通包月服务,99元押金直接转换为会员费。

  经常州市新北区消协调查,该公司存在服务约定不明显、隐藏消费陷阱、捆绑默认开通会员等情况,明显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调解,该公司解除包月服务、退还押金,同时在充电宝手机操作界面增加使用方法和解约方式。李玉生说,消协的这次调处不仅解决了个案问题,还一并规范了公司的经营,避免今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去年,全省法院不断强化消费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以典型案例引导经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更加注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些地区法院建立消费维权专业审判团队,深化调查研究,对疑难复杂问题引入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提升审判质量。去年,全省法院受理涉消费纠纷3.9万余件,较上年下降13.3%。

  探索维权新体系,

  打造社会共治“试验田”

  日前,由省消保委提起的“全国首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案”入选2023年人民法院高质量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实际上,从2019年下半年起,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无法关闭问题开展系列维权行动,对拒不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有限公司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法律终审判决表示,智能电视厂家有权播放开机广告,但必须保障消费者拒绝接收商业信息的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消保委系统的“单打独斗”,需要形成行政机关的协作共治和社会力量的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2022年,南京市公安局查处一起制造、销售假冒医疗美容器材热玛吉产品的案件。去年3月,省消保委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消保委与四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四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自愿支付24万元公益赔偿金。这是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是拉动消费、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举措。2022年,省消保委上线“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是联通省内各部门的消费投诉数据,综合经营者处理相关投诉事件积极程度、配合程度以及经营者自律程度等因素勾勒形象特征并公示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也是我省创新消费监督的新模式、消费维权的新抓手。

  去年3月,省消保委出台《关于消费纠纷先行和解激励机制的规定》,提出对先行和解机制化解的消费纠纷,不计入企业累计投诉数据,且不参与公示。“倡导激励经营者加入和解通道,让企业切实履行维权第一责任人义务是当下优化放心消费环境、提升维权服务水平的内在要义之一。”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说,该规定在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同时,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去年投诉量来看,和解激励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