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磊同志为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任命戴胡爽同志为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黄澍同志为常州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黄田明同志为常州市数据局局长,免去其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潘冬铃同志的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萍同志的常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敏同志的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继洪、徐萍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何革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宋晓云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孙洁茹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许德锋、李昙云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海泳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音强同志为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免去戴文龙、蔡建兴、李亚雄同志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王粉龙、周南平同志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柏松同志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朱晓燕、李锦涛、江玉麟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陆梅琴、顾益平、陈劲松、蒋超云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