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市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购买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缴纳首付款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如何操作?账户金额不足怎么办?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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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房产开发商与职工共同出具承诺书;

  02

  职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等可提取金额,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

  03

  职工和房产开发商凭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可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总额20%的,职工应补足相应金额)网签购房合同。

  04

  职工凭网签备案合同及相关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特别提醒:在办理提取手续时,职工本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承诺书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