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
预计到2025年底,江苏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市一清单”赋权机制得到有效实施,行政执法的科技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方案要求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行政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在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行政执法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其他任何形式,将执法事项外包或变相外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根据文件要求,江苏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金融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已先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