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南通市场上还在使用“生鲜灯”

  给农产品“美颜”吗?

  11月28日上午

  记者来到市区红星路菜市场实地一探

  走进菜市场东门,迎面就是一家鲜猪肉摊位。摊位上方4盏吊灯全开,都发着冷色白光。灯罩上贴着写有“全光谱LED市场专用灯”的商品标签,并标有显色指数、色温等参数指标。摊主花师傅说,这是按照市场要求新换的“白灯”。“之前的灯照出来的猪肉颜色确实更鲜艳,但也有不少人说这个灯光看了不舒服,也看不清肉本来的颜色。”花师傅说,得知出台新规定后,他就积极配合把灯换掉了,“只要肉新鲜、品质好,用什么灯都是一样的,现在换了有10天了,生意没受到什么影响。”

  红星路菜市场有16家鲜肉摊位。市场主任陈明星介绍,这些摊位原来基本用的都是发红光的“生鲜灯”。听说要更换白灯,有摊主提出,万一别家更换的灯比自家的亮,会不会影响到自家生意。为了让摊主们配合更换,市场管理方提出代为采购统一规格白灯的方案。“前期,我们先买了两盏灯回来试用,还拿到正常日光下进行比对,让摊贩们确认效果一致后,再批量进行采购。”陈明星说,目前,市场所有鲜肉摊位和部分自愿的卤菜摊全部都更换了新灯。

  除了红星路菜市场,文峰街道辖区内还有天都菜市场、长风菜市场2家农贸市场,3家农贸市场共有生鲜肉类摊位约20家。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文峰分局副分局长潘韶忠介绍,近两个月来,该局监管执法人员对这些摊主进行了宣传提醒。目前,这几家市场的生鲜肉类摊位均已更换成了符合要求的灯具。“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杜绝私自换回红光灯的情况,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近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发放宣传单、检查指导等方式深入推进“生鲜灯”专项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向全市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完成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经营主体“生鲜灯”治理宣传督导全覆盖。目前大部分农贸市场已完成“生鲜灯”的更换,其他市场的更换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商家

  《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将属违法行为。根据《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这一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作为消费者,也要注意提高甄别力,如果商家依托灯光掩盖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