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

  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市政府决定

  将原苏州医学院老校区建筑群、

  原浒关蚕种场办公楼等

  237处建(构)筑物

  列为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

  苏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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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布的历史建筑类别

  得到了较大的拓展

  包含学校、医院、电影院、旅馆、

  抗战时期办公建筑、工业遗存、

  名人故居、传统民居、花园洋房、

  里弄住宅、现代住宅、粮仓、桥梁等

  充分展现了

  苏州经济发达的历史特征、

  崇文重教的人文氛围

  和小桥流水的水乡特色

  此外,此次名单中新增了

  15处建成于1949年后的建筑

  更加注重新中国成立后的

  城市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

  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