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
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市政府决定
将原苏州医学院老校区建筑群、
原浒关蚕种场办公楼等
237处建(构)筑物
列为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
苏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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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布的历史建筑类别
得到了较大的拓展
包含学校、医院、电影院、旅馆、
抗战时期办公建筑、工业遗存、
名人故居、传统民居、花园洋房、
里弄住宅、现代住宅、粮仓、桥梁等
充分展现了
苏州经济发达的历史特征、
崇文重教的人文氛围
和小桥流水的水乡特色
此外,此次名单中新增了
15处建成于1949年后的建筑
更加注重新中国成立后的
城市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
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