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规范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规范节日期间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如下:
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
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具有垄断服务性质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配套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旅游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对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以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内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旅游经营者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
落实特定群体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等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各景区采取灵活多样的票价优惠措施,可以通过与其他景区、宾馆、饭店合作推出“景区+景区”“景区+酒店”“景区+餐饮”等“1+X”旅游套餐方式,降低旅游成本,有效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促进旅游消费。
规范景区服务价格行为
旅游经营者应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的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坚决杜绝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涨价、捆绑销售、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应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不得分割服务项目,减少参观内容,重复收费或变相涨价。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售票处等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项目的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