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关于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陵大队民警王某在办理田某交通违法一案中暴力执法的问题反映失实,现予以澄清……”薄薄的一张《澄清正名证书》,捧在王某手中却重逾千钧。在去年10月的一起交通执法中,王某被田某诬告“暴力执法”。接到举报后,泰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调取执法记录仪、路面监控,倒查执法经过,在还原事件真相后及时向王某发放《澄清正名证书》。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去年初,我省印发《关于健全和落实政法干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奉献、担当作为,落实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依法严惩干扰阻碍执法司法、侵害政法干警合法权益的行为。《意见》实施以来,有效解决了一批侵害政法干警合法权益的问题,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了维护执法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容错纠错,绝不是搞纪法“松绑”。确保澄清经得起检验,深核细甄澄清对象是必须把好的第一道“关口”。“对反映的每个问题,我们都会通过查阅资料、谈话走访、实地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省法院督察局有关负责人说。就在不久前,在数日缜密的核查后,他们为省法院行政庭3名法官和1名书记员召开了澄清正名通报会。

  去年8月下旬,湖北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律师邹某某向省法院督察局邮寄《廉政监督卡》,反映审理湖北某公司诉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再审一案的合议庭“未提前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剥夺了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权”。“因举报内容涉及合议庭的组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问题,在最短时间内验明投诉问题的真相成为关键。”第一时间约谈当事人、整理案情情况说明、查看邮寄送达凭证等证据……省法院督察局有关工作人员迅速开展紧张的调查工作。

  “多重证据证明,涉事合议庭依法依规审理案件,送达程序符合规定,并未侵犯湖北某公司的回避申请权。”随后,督察局工作人员与邹某某取得联系,邹某某承认是其工作不细致导致误解。调查结束后,省法院督察局局长等专门到行政庭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干警澄清正名。“压在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干工作也更有信心和底气了。”涉事书记员感叹道。

  为清白者撑腰,更要向暴力袭警抗法者“亮剑”。去年5月,通州监狱五监区民警刘某某对服刑犯人周某进行谈话教育时,该犯突然对刘某某实施暴力袭击,致使刘某某颈部、手部受伤,造成恶劣影响。事件发生后,通州监狱第一时间对民警刘某某开展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并进行袭警情况调查。同年12月,周某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与前犯盗窃罪余刑33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管厚爱,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更好激发广大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政法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和保护政法干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核心战斗力和依法履职效能,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