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我省“强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军案件277件,其中刑事案件59件,公益诉讼案件218件,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2020年,省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为军地检察协作长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检察院普遍与军事检察机关建立起联合办案、信息通报、结对共建、定期走访、人才培养、送法进军营等制度机制。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普法进军营活动70余场次,覆盖官兵6万余人。同时,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和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关犯罪的惩治力度。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军刑事案件59件69人,其中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案“辣笔小球”案,向社会传递“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强烈信号,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2021年7月,宜兴市某处城市化改造项目负责人邵某、钱某明知施工区域内有国防设施,为赶进度不慎挖断一条国防光缆,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两人主动投案并赔偿经济损失。宜兴市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武装部,为邵某、钱某制定参与国防设施保护宣传、组建工程抢险队等社会服务计划,进一步弥补国防利益损失。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国防光缆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军地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履职,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增设警示标识并会签规范性文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2020年,省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专门会签《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协商等7项工作机制。省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先后开展涉军领域、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净空保护、为战保战等5个专项行动;市、县(区)院积极开展“军人依法优先”权益保障等小切口监督。

  针对铁路客运车站落实“军人依法优先”不到位的问题,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某车务段制发检察建议,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围绕某车务段整改情况进行听证,并持续联合跟踪监督。车务段对管辖的18个铁路客运车站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有效落实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该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实施后我省首例保障军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218件。

  聚焦军人军属特殊群体,检察机关主动开展司法救助线索专项摸排,开展涉军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救助退役军人68人,发放救助金额114.1万元;救助其他军人军属78人,发放救助金额103万元。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处理涉军群众来信来访或电话网络形式信访26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