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顾敏) 7月11日,正值第19个中国航海日,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战略协作会在南京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主持会议。

  刘建洋指出,江苏海事执法司法机关强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在完善海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海事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要持续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策部署在海事执法司法全领域、各环节落地落实。要站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高度,处理好海事海商纠纷,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管理与治理,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努力实现“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要大力加强海事领域公共数据交换平台、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精细化数字信息应用水平,不断完善海事基层智慧治理体系。要聚焦涉民生海事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推动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依托“精网微格”工程推动海事执法司法力量进网格、下一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广泛吸纳各方力量参与海事基层治理,让人民群众成为海事基层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会上,11家协作单位共同签署《加强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 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