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文宏同志辞去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文宏同志辞去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小异同志代理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林小异同志代理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星贵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冯星贵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0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小异同志为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章卫忠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王竹林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舒文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蒋逸琦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任命季斌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祁丽玲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马丙才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平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孙春伟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洪军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裘小青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薛明方的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周白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其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吕捷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磊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丁怡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潘桂林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高淑琴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颜国容、蒋继业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范瑜净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婷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李长春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