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审计厅,日前联合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相关意见,我省将全力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规范办学行为。到2015年前,每所学校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10%以下。同时,我省对中小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到2015年前,我省每所学校择校生比例,须控制在10%以下。鼓励实行择校生电脑派位直接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跨区域入学的学生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热点普通高中(含所有四星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要高于招生总数的2/3,并逐步扩大比例,指标生的确定要坚持择优推荐,民主公开,初中择校生不得享受指标生待遇。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