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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乡二十余载成黑户 民警帮她落户

A-A+2014年9月10日10:42泰州晚报评论

  四川女子付某在泰州生活20多年,老家户口已被注销。如今她中风瘫痪,没有户口,无法办理低保。在城东派出所民警帮助下,付某终于落了新户口。

  55岁的付某,家住泰渔新村,老家在四川省资中县重龙镇文庙村。1990年,她来泰州打工并在泰州结婚生子。婚后,付某忙着谋生,一直没有迁移户口。

  付某婚后没有回过老家,户口早已经被当地派出所注销了。

  2013年,付某不幸中风瘫痪,要办理低保必须申报户口。

  社区民警姜亚涛先是辗转联系到了付某在四川老家的哥哥付兴国。有了付兴国的证明材料,付某终于重新安上了四川老家的户口。

  付某瘫痪在床,无法亲自赶赴四川办理身份证,姜亚涛又联系了公安海陵分局技术人员,采用离线采集技术,上门为付某现场采集了二代证照片和指纹,传送给四川资中县重龙派出所。

  按照户口迁移政策规定,省外入迁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而付某和现任男友老周在一起生活了8年,却没领过结婚证,付某依然无法落户。

  原来,付某在和老周同居之前,与同村的瞿某共同生活长达10多年,育有一子。2007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分手,后瞿某外出打工,杳无音信。

  按照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就认定为结婚,付某必须要和瞿某解除婚姻关系,才能和老周再领取结婚证。如今瞿某联系不上,付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办理离婚手续。

  姜亚涛为付某备全了递交法院的材料。得知付某的特殊情况,法院工作人员也特事特办,半个月后,老周为付某拿到了法院离婚判决,并顺利领取了结婚证。

  有了合法的结婚证、身份证,带着原来四川的户口本,民警为付某办理了泰州准迁证明。付某终于落上了泰州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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