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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一教师有偿家教被处分

A-A+2014年6月17日08:39人民网评论

  昨天,泰州市纪委发布消息称,泰州市姜堰区一教师因有偿家教被处分,所在学校校长等3人也被“连带”处分。

  经查,2008年至今,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教务主任阙某及其妻子赵某在学校附近租用三处办学点,开办“赵老师家教”,涉及196名学生。近日,姜堰区决定给予阙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规所得6万元,撤销其梅垛中心小学教务主任和校级后备干部资格。梅垛小学校长张某及分管副校长王某、刘某3人负有领导和管理之责,对阙某的行为没有进行有效制止,构成工作失职,分别被给予警告处分。(尹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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