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12月26日从重庆市妇联获悉,重庆市妇联高度关注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的重庆梁平区“男子欲性侵13岁继女遭妻子锤杀”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2月22日下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检方指控,今年7月8日23时至9日凌晨3时许,梁平区45岁女子刘某会的再婚丈夫蒋某银欲性侵其女儿龙梦筱(化名),被刘某会制止。刘某会遭蒋某银殴打。4时许,刘某会持铁锤多次击打俯卧在床上的蒋某银,致其死亡。

  刘某会当庭向法庭供述,龙梦筱年仅13岁,案发当晚,蒋某银多次想强奸龙梦筱,扯坏了龙的衣服,他还脱掉内裤露出生殖器。因她制止未得逞后,蒋某银还扬言,9日早晨要将龙梦筱拖到屋外公路边强奸给路人看。

  刘某会说,蒋某银还要龙梦筱做其小老婆,去年暑假期间,蒋某银也曾想强奸龙梦筱,但被女儿拼命反抗才未得逞。

  龙梦筱的爷爷龙夏孜(化名)告诉澎湃新闻,那次强奸虽未得逞,但蒋某银用手侵犯了孙女,并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刘某会在庭上称,前夫去世后,蒋某银入赘到了龙家,再婚8年以来,她和家人长期遭受蒋某银的家暴,其公公龙夏孜的右手曾被蒋某银打断,蒋某银也因此获刑一年。她称,案发当晚,她担心丈夫再性侵女儿,且回想过去8年遭受的家暴屈辱越想越气,她觉得“防得住今天,防不住明天,就决心打死丈夫然后自杀”。

  7月9日凌晨4时许,躺在蒋某银身边的刘某会起床到堂屋拿起家中打石头用的铁锤,回到卧室不久就挥起铁锤,朝床上的丈夫乱锤致其死亡。警方鉴定,蒋某银系脾破裂大失血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刘某会起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上,为刘某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认为刘某会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此,公诉人认为,蒋某银已经睡着,犯罪已经终止。刘某会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刘某会也有自首、获得死者亲属谅解等情节,量刑可从轻。

  辩护律师律师认为,蒋某银具有继续作案的可能,只是因为被告人极力阻止而暂时未能得逞,龙梦筱一直处于不法侵害的现实危险中,而刘某会处于巨大恐惧之中。在龙梦筱被强奸的现实可能性客观存在的前提下,应当认定蒋某银的不法侵害行为仍在持续,不当认定为犯罪行为终止。

  对于此案,重庆大学法院教授陈忠林认为,如果刘某会供述的案情属实,该案应属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的情况,符合两高一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关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刑辩律师斯伟江和朱明勇也认为,因为现实的强奸行为已经发生,虽然有暂时的停止,但危险依然存在。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当庭表示,因为关系到案件的性质问题,法庭将进行仔细调查,案件宣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妇联主要领导12月26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关注着此案,并且是高度关注。

  刘某会的家人表示,他们非常感谢重庆市妇联的关注,也希望该案能得到依法、公正判决。他们说,刘某会一案经报道后,梁平区青年志愿者协会也上门表示愿意为刘某会的女儿提供心理辅导和学业上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