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供图交警供图

  近日,南京秦淮区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男子发生事故倒地不治身亡,到底是单方事故还是嫌疑人肇事逃逸?面对现场无路灯照明、无目击证人、无事发监控的困难挑战,南京交警事故民警迎难而上从一小块漆片入手仅用68小时抓获犯罪嫌疑人。

  是自己摔倒还是另有肇事者?

  9月27日21时25分,有市民向南京交警三大队报警称,在靠近七桥瓮湿地公园附近的秦淮河河堤绿道上,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摔倒在地,有生命危险。正在附近巡逻122巡逻车,立即赶到现场,并联系120急救部门进行救援。虽然受伤男子被及时送往医院,但最终还是因颅脑受到重创不治身亡。

  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发现,电动自行车的车头和前挡泥板位置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地面还有电动自行车的碎片散落。民警断定,这辆电动自行车很可能当时与其他车辆发生过碰撞,而非单方事故。

  由于此道路属于南部新城正在建设的河堤绿道,夜间无灯光照明、现场也无目击证人,且现场百米范围内也未找到任何公共视频,南京交警组成“9·27”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一块蓝色漆片初步锁定嫌疑车辆

  民警对死者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身碰撞痕迹及衣物上残留物进行分析,发现了肇事车辆遗留下的蓝色漆片,通过研究发现,现场遗留下的蓝色漆片是一种比较低级油漆原料。一般汽车都不会使用这种油漆工艺,而是在价值较低的农用车、电动车上广泛使用。

  民警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发现死者最后出现在录像中的时间为21时10分。此处距离事故现场还有1.5公里左右,民警通过模拟实验,最终确定事发时间在21时15分左右。

  民警随即由案发地点开始向外围扩展,对沿途所有公共视频进行梳理,终于在距离案发现场1公里左右找到了一处工地视频探头,民警对该时段通过的车辆进行逐一筛查最终大致确定了两辆嫌疑车辆。

  一辆为一名身穿白色衣物的驾驶员,另一辆为夫妻二人驾车。通过走访了解,在夜间经过的电动三轮车大部分为附近从事回收废品相关的人员所使用。

  肇事逃逸不仅承担事故全责,还将被加重处罚

  专案组紧跟“废品收购”线索,通过调查发现在附近双麒路上就有废品回收站。但此处废品回收站有近百家,在这么多的店家中找到肇事驾驶员的线索无异于大海捞针。

  此时另一组民警传来好消息,在对双麒路沿途监控视频查找时,发现了嫌疑车辆驾驶员当晚在此停留,据附近居民回忆,嫌疑人正是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而来,车上确实有类似废品钢管等物品。民警随即对沿途废品回收站逐一进行走访,终于在一处站点锁定了肇事驾驶员的身份信息。

  专案组民警立即前往嫌疑人位于铁心桥的暂住地进行抓捕,在等待了4个小时后终于在30日16时将嫌疑人袁某(女, 51岁)抓获。在证据面前,袁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2018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