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自如客服

  投诉问题:蒙骗欺压客户

  投诉要求:整改不作为的服务

  涉诉金额:0元

  5月23日,网友在黑猫投诉江苏站投诉称:租住自如两居室其一,另一间被室友承租后,因其暂时不搬入,遂把门开着并主动提出可以用来晒衣服。某管家进屋发现门开着,便气势汹汹地质问,我表明室友同意之后,他仍是不信,更是嚣张傲慢、颐指气使、恶语相向。针对该管家恶劣的态度和不知情况也不先去了解情况的处事方式,1个多月前向自如提出投诉,自如将问题转交给与此管家有利益相连的上一级业务经理处理,该业务经理表示已将问题提交公司处理,让我等一个月。当时来电说投诉工单要到期了需要我结单,因信任他的话以为已提交公司处理所以提前结了单。然而事后并没有任何的回复,几天前向客服询问处理结果,客服说把问题转交给该业务经理核实,现在的回复竟然是他手下的这个管家没有任何的错误,倒是反咬一口,问题出在我这里。我最初的诉求仅仅也是对于这个管家嚣张傲慢的态度、以及他不了解情况、也不先去弄清楚状况的处事方式要一个说法,到最后竟成了被联合欺压,难道一旦签约后的客户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吗?还有我想问问自如,你们把问题转交给上一级业务经理处理,难道不知道他们之间是有奖罚的连带关系,何谈客观公正呢?没有中立上级的介入,如何保证客户最基本的权益?

  5月23日,自如客服回复称:亲爱的自如客您好,如管家存在服务问题您可您的签约联系方式及相关凭证,自如会按照公司规则严肃处理,请您放心。

  5月23日,网友补充投诉称:一,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法中对于房屋使用权的转让,自如提供租赁服务,当两居室都被出租后,整间房屋的使用权已全部转让与承租的我和室友,那为什么我使用了一下室友所同意的他的屋子,就违反了自如的合同规定?自如的合同应基于法律框架内。 二,接连多天投诉反馈,竟然没有一个工作人员主动来联系我了解情况,这和当时那个小管家在不知情况也不先去了解情况的状况下,对我傲慢质问,不给解释的机会的情景何其相似,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服务? 三,该业务经理当时表示已经将问题上报给公司处理,需要等一个月结果,是否存在这样的流程,该业务经理是否真正将问题提交给公司,麻烦也请证实!这涉及到你们公司业务经理在处理手下管家的问题时,是否是沆瀣一气,联合忽悠欺瞒客户! 四,该业务经理在前后的表态大相径庭,是否存在肆意包庇下属的错误,联合欺压客户的行为! 五,黑猫平台已留有联系方式,麻烦公司上级介入,至少是客观公正的,而不是有奖罚利益牵连的上下属关系!

  自如客服随即回复:亲爱的自如客您好,如管家存在服务问题您可提供您的签约联系方式及相关凭证,自如会按照公司规则严肃处理,请您放心。

  网友继续补充投诉称:自如客服回复是机器人吗?回复内容一模一样都不带改的。和自如投诉咋这么累的,打客服电话不给投诉只能去线上排队等着再打字交流,线上就一直耗着你解决不了问题。关于联系方式,上面一条就已经说了,黑猫平台留了电话,就是没人来主动联系我核实情况;就像线上投诉一样,每天都让留联系方式,每天都留一个也是没任何人联系,你们处理问题都靠自己的主观臆断的嘛,每次都是耐心等待去核实问题的,倒是让你们管事的来核实阿!难道你们的核实办法就是只让当事人员工发表意见,让牵扯其中的员工来当裁判,禁止当事人客户发言?

  当时我只是投诉小管家的态度恶劣,你们转交给与其有奖罚利益关联的业务经理处理,本身就难以做到公正;现在我开始质疑该业务经理是否存在消极处理、欺瞒客户的行为时,你们还是转交给该业务经理核实,就导致现在被反咬一口,结果只有客户的问题了。我从一开始就明确表明,需要独立客观的第三方上级的介入,而不是当事人又当裁判,这样不是解决问题的,也无法解决问题,终将会是死循环。我每次都被要求留了联系方式,从头到尾有过一个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核实嘛?当事人当裁判是毫无意义的。

  自如客服回复称:亲爱的自如客您好,请您提供您的签约联系方式,方便小z核实处理呢,如管家存在服务问题,您可提供相关凭证及管家姓名,自如会按照公司规则严肃处理,请您放心。

  网友补充投诉:自如平台的事件编号和我的联系方式,我最初就已经在黑猫平台留了,你们也能看到,其实你们一开始就完全可以通过事件编号查询,以及通过留的联系方式来联系我核实。签约电话等信息因涉及隐私,已在上一个补充中回复并隐藏。

  截至5月26日发稿时,自如客服未有其它回复,黑猫投诉将继续跟进。

  投诉详情:https://jiangsu.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49828067/

  黑猫投诉江苏站入口链接:https://jiangsu.tousu.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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