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了《关于受害女童于某某生母张某某申请变更抚养权案件的通报》,通报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创业农场一遭受其继母及生父虐待女童于某某的抚养权已由其生父传龙变更为生母张某某。法院称,该协议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通报全文如下:

  2020年5月4日,曲亭亭、于传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受害女童于某某的亲生母亲张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将婚生女于某某的抚养权由其亲生父亲于传龙变更为张某某。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我院于当日立案。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于某某抚养权由于传龙变更为张某某。现该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

  目前,曲亭亭、于传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处于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将依法审理。

  来源:建三江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