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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9号,江苏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为了更好地完成过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正在调研修改《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就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截止时间、电动车搭载未成年人年龄限制、骑车人是否需要佩戴头盔等问题,公开征求大家意见。

  据统计,江苏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3800万辆,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目前,全省1400万辆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车领取了临时信息牌,领到牌的车辆可在5年的过渡期内使用。在此次《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调研中,为了保证平稳过渡,调研方就非标电动车使用的过渡期截止时间征求大家的意见。

  南京市民说:“5年的过渡期限我觉得可以,但是不能是直接报废。比如我去买一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补贴一下或者折价什么的,你不能说没有可商量的,就是说报废就报废了。”

  而在电动车搭载人员的年龄限制方面,调研征求意见中提出,是否赞成将搭载人员的年龄限制从12周岁以下调整为16周岁以下。

  南京市民说:“提到16周岁比较好,因为16周岁的孩子上学还是要接送,他自己也没有达到骑车的年龄。”

  南京市民说:“因为每个小孩生长的速度不一样,有的16周岁身高可能只有160厘米,有的就有170厘米、180厘米。其实这就像两个成年人坐电动自行车,还是挺危险的,所以还是要视情况而定。”

  此外,对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做出何种规定、如果要对特殊人群做出佩戴头盔的强制规定,应该针对哪类人群,大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

  南京市民说:“我还是觉得戴头盔比较好。”

  南京市民说:“因为电动自行车速度毕竟比自行车快,为了自己的安全,我就一直戴着头盔的。”

  南京市民说:“关键让大家认识到戴头盔的重要性,能带给自己的保护。我觉得建议还是不能强制,毕竟每个人想法不一样,但我觉得外卖小哥需要强制戴头盔。”

  外卖快递员说:“肯定有必要,保护骑手和群众的安全,反正立法是很好的。”

  如果您也想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在3月28日到4月18日期间,登陆江苏人大 网或者关注江苏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填写调 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