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最新公布了上海市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至此,长三角一市三省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全部明确。具体如下。

  上海市

  龚  正  市  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吴  清  常务副市长  

  负责发展和改革(能源、物价)、应急管理、人口综合管理、税务、统计调查、国防动员、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及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郭  芳  副市长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合作交流、区政、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政府协作办公室)。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群众团体和部队(武警部队)。

  张小宏  副市长  

  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交通、水务、绿化和市容管理、气象等工作。

  分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林业局)。

  刘  多  副市长  

  负责科学技术、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科创中心建设、孙宋文管委等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外国专家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上海科创办。

  华  源  副市长  

  负责商务、外资外贸、卫生健康、外事、医疗保障、涉台事务、妇女儿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进博会等工作。

  分管市商务委员会(市口岸服务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解  冬  副市长  

  负责教育、民族和宗教事务、金融、体育、知识产权、侨务、文史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

  李  政  副市长  

  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张亚宏  副市长  

  兼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市监狱管理局,市政府信访办公室。

  联系市高院,市检察院。

  舒  庆  党组成员  

  负责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法制等工作。

  分管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彭沉雷  党组成员  

  负责参事、横沙新洲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政府参事室。

  江苏省

  许昆林  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马 欣  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统计、税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金融、机关事务管理、能源、对口支援、经济协作、参事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统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人防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政府参事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协助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联系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江苏监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地震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胡广杰  副省长 

  负责科技、工业、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工作。

  分管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省科协;联系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

  夏心旻  副省长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林业方面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林业局。

  联系省地质局;联系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江苏海事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办事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省红十字会。

  方 伟  副省长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口岸、退役军人事务、外事、港澳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贸促会江苏分会。

  联系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侨联、省残联;联系南京海关、商务部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联系驻苏部队。

  李耀光  副省长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信访方面工作。

  主持省公安厅全面工作,分管省司法厅、省政府信访局、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国家安全厅、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徐 缨  副省长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

  联系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院、省社科联;联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王 晖  副省长 

  负责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方面工作。

  分管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科院。

  联系省供销合作总社;联系省气象局、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 

  浙江省

  王浩  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咨询委。

  徐文光  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税务、统计、机关事务管理、国防动员、大数据发展管理、能源、林业、军民融合发展、人民武装、驻外办事、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参事室)、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应急管理厅、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地质院,联系省军区、省监委、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税务局、武警浙江省总队、陆军预备役第一基地、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

  王文序(女)  副省长

  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药监局,联系省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和各民主党派省委会。

  卢山  副省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学技术、商务、口岸等方面工作,分管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之江实验室,联系省科协、省贸促会、省工商联、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手工业联社。

  王成国  副省长

  主持省公安厅工作,联系省信访局、省民宗委、省国家安全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浙江边检总站。

  张雁云  副省长

  负责人力社保、国资国企、金融、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省医保局、省属国有企业,联系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张家胜  副省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体育等方面工作,分管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联系省红十字会、浙江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

  胡伟  副省长

  负责司法行政、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监狱管理局、省综合执法办,联系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

  李岩益  副省长

  负责水利、农业农村、外事、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外办(省港澳办、省友协)、省粮食物资局、省农科院,联系省台办、省供销社、省侨联、省台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粮储浙江局。

  暨军民 秘书长

  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领导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参事室)。协助省长处理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安徽省

  王清宪  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审计厅。

  费高云  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机关事务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财政厅、应急厅、国资委、统计局、省管局。

  协助省长分管审计厅。

  联系税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总队、粮储安徽局、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电力公司、中储粮安徽分公司。

  张红文  副省长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金融、国防动员、数据资源管理、军民融合方面工作。

  分管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数据资源局、农信社、徽商银行。

  联系总工会、科协、军民融合办,通信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和电信、烟草等在皖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金融机构,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在皖科研院所。

  张曙光  副省长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水利方面工作。

  分管民政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农科院。

  联系团省委、残联、红十字会,气象局、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钱三雄  副省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退役军人厅、信访局。

  联系军队、武警、法院、检察院及民委(宗教局)、国家安全厅、安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任清华  副省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广播电视、体育、医疗保障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医保局、妇儿工委。

  联系妇联、工商联、广播电视台。

  单向前  副省长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方面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林业局、地矿局、华东冶金地勘局、煤田地质局、贸促会。

  联系合肥海关、邮政管理局、国家林草局专员办、民航安监局和邮政、民航等在皖单位。

  孙勇  副省长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外事方面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外办、社科院。

  联系台办、侨办、文联、社科联、侨联、台联,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