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苏州市委批准,苏州市纪委监委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调研员顾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顾建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大额回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顾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毫无敬畏之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顾建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顾建华简历

  顾建华,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江苏苏州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2月,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2001年7月,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2002年12月,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2007年4月,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2010年8月,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3年2月,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4年2月,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文书审核办公室审判员;2016年11月退休;2017年1月,免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