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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公布重要通知

  指出当前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并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作了具体要求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函〔2023〕1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了省委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高效统筹用好教师资源,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本质是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而教师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近年来,为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求,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各地和有关学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均衡配置,提升了学校办学质量。但各地推进交流轮岗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地区对交流轮岗的科学规划不够重视,交流轮岗还处于完成交流人数比例的阶段,甚至存在为交流而交流的现象;

  二是部分优质学校担心骨干教师交流影响自身办学质量,不愿意将专业能力强的教学骨干和名师派出交流;

  三是部分地区交流轮岗的形式较为单一,交流教师单打独斗情况比较普遍,没有在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形成整体带动作用;

  四是部分地区由于保障措施不到位,交流教师生活不便,交流教师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难以落实,影响了教师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2019年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和举措。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发展现状和校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3到5年规划和学年度交流计划,并落实到校、到人,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交流轮岗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二、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交流轮岗工作

  各地要切实发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集团核心校的带动作用,结合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统筹规划,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交流轮岗工作。

  (一)抓好交流轮岗的重点对象。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切实加强县域内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的统筹管理和均衡配置,确保每年交流的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鼓励各地结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教师获评“名特优”教师后,由县级统一管理配置,充分发挥“名特优”教师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同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级干部,须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流动。

  (二)灵活多样开展交流轮岗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交流轮岗,提高交流轮岗实效。一是统筹配置县域内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配置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均衡校际教师资源配备。二是集团学校内交流轮岗,组建强弱、城乡结合的教育集团,通过集团龙头学校统一招聘培育新教师、统筹安排管理干部和学科教师、统一绩效考核等,促进集团学校整体提升。三是组团支教、对口支持等交流挂职,鼓励采取校长+管理人员、骨干教师3—5人的组团式交流,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四是紧缺学科教师资源共享,倡导体育艺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跨校联聘、多点执教,缓解教师紧缺结构矛盾。五是优化型交流,存在富余学科教师的学校可以向该学科教师短缺的学校流动,教师超编学校向编制富余学校流动。六是探索推进区域内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3—5年)制度,教师可根据个人发展及家庭情况自主选择服务时间及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结合个人申请统筹安排,将交流轮岗从“组织被动安排”变为“教师自主择期”。

  (三)加强交流轮岗工作保障和激励。各地应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教师流动管理和服务平台,提高交流轮岗的科学性和便捷性。要强化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对有交流经历的教师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立相应的补助资金,通过发放食宿、交通补助费等措施,切实减轻交流轮岗教师的交通及食宿负担,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确保交流轮岗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落实交流轮岗人员在编制、待遇、职称(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倾斜政策,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确保交流轮岗工作有效推行。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将同类学校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和体育艺术教师比例差异系数,作为考查县级教师交流轮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的宣传,及时主动公示交流轮岗情况,大力宣传交流轮岗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各县(市、区)、学校推进交流轮岗工作的经验做法,让社会大众更多地了解、支持这项工作,形成教师支持、家长理解、社会关心的环境氛围。

  (三)严格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交流轮岗完成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体系,各校要加强交流轮岗教师的管理、考核和监督。省教育厅将每年开展一次交流轮岗实施情况统计,设区市教育局应在每年9月底前汇总上报《202__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统计表》,所填报的数据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准确真实。

  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经验做法应及时报告我厅。

  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