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审批量持续增长,随之在实际运输中也出现了虚假申报、大车小证、车证不符、不按许可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问题。为此,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
目前,江苏省各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通过加大对公路路面、服务区等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一方面对擅自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对已经取得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体外廓尺寸、总质量、轴荷等数据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按许可时间、路线行驶,是否按照护送方案组织护送等进行重点检查。
近期,连云港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会同省连徐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抚顺鼎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辽DB4402(黄)重型半挂牵引车以及唐山浩壮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冀B8966S(黄)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石化罐体,货物重量皆为152吨。经现场与《超限运输通行证》核对,两辆车实际装载量与《超限运输通行证》核准的车货总重99.8吨、98吨不符。两车因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被连云港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立案调查后实施行政处罚,并被依法限制1年内不准在江苏省内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省沿海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在S28高速公路马塘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陕西兴辉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陕ABL583(黄)重型半挂牵引车运送半直驱永磁同步发电机,现场出示的《超限运输通行证》显示为某省省内许可证,运输路线与许可线路不一致。沿海支队依法立案调查后实施行政处罚,并抄送该省交通执法部门,该车也被依法限制1年内不准在江苏省内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大件运输是一种超宽、超长、超重、超高的特种运输,安全隐患较多,运输风险较大,无论是审批还是上路行驶,国家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交通执法人员介绍说:“《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另外,承运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除依法给予处理处罚外,1年内不准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货运司机朋友:超限运输许可充分考虑了大件货物运输途经地公路桥梁的承载重量、收费站车道的可通行尺寸、特定时段车流量大小等因素,如果不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的事项进行运输,不仅会对公路造成损坏,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提醒:如果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必须遵守《行政许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大件运输管理相关条款的规定。如果心存侥幸,虚报瞒报、不按照许可路线行驶等,交通运输部门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收集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数据,与许可数据进行比对等手段,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超限运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