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情况的通告

  2022年3月8日下午,接外地协查函我区1名人员与外省(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我区随即启动应急响应,将该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3月9日凌晨,该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随即转运至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诊治。

  根据初步流调,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3月7日返扬,在扬涉及区域和场所如下:

  3月7日,镇扬汽渡瓜洲站,34路公交车(苏K35862),出租车(苏KW3221),扬子新苑北门附近淮南牛肉汤,施桥镇明亮休闲中心浴室。

  3月8日,扬子新苑路边卖菜摊。

  请上述日期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村(社区)及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对因瞒报、谎报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并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