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近日,省民政厅发布《关于确定第二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的通知》,将南京市秦淮区、江宁区,邳州市、徐州市泉山区、溧阳市、张家港市、苏州市工业园区、南通市崇川区、连云港市海州区、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泰州市海陵区等12个地区确定为第二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两年,自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
试点地区将围绕婚俗改革目标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传承优良家风家教,倡导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2020年,江苏省将南京建邺区、南京溧水区、无锡滨湖区、宜兴市等15个地区纳入了第一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南京市建邺区、东台市、无锡市滨湖区还入选了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