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一定谨慎行事,努力打工,承担起照顾家庭和赡养母亲的责任……”近日,在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组织的一次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犯罪嫌疑人郎某某几度哽咽……

  据了解,郎某某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郎某西是他的亲哥哥。郎某西一直独身,2020年7月的一天,郎某西在同村一村民家中喝酒。情绪上头的郎某西在酒精的作用下,双手用力拍打饭桌,并与主人发生口角。郎某某和母亲林某闻讯赶来劝阻,郎某某使劲将郎某西往家的方向推,谁想这一推,致使醉酒的郎某西踉跄了几步,后脑着地一动不动。当日傍晚,郎某西被送至医院抢救,半个月后因颅脑重度损伤而亡。

  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评析后,承办检察官李国辉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在法律适用层面上应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考虑到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认为该案不可简单一诉了之。在向院领导汇报后,他主动前往案发地走访。

  经过走访,李国辉了解到郎某某平日为人和善,与哥哥郎某西感情较好。此外,他的妻子曹某视力残疾,生活难以自理,一个儿子正读初中。一家人仅靠郎某某打短工生活。此外,案发后,郎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母亲和亲属也出具了谅解书。在李国辉建议下,该院最终决定对郎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另外,考虑到被害人母亲林某年迈多病,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这个困境重重的家庭送去一份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