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向企业收钱,一手出具高等级信用评级。一纸案件通报,让信用评级行业买卖评级报告的痼疾,暴露出不为人知的细节。

  近日,知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原总经理金永授、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两名前高管,因收受巨额贿赂、为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等问题,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

  企业“花钱买评级”是信用评级行业饱受诟病的痼疾,此前就有评级机构收取大额咨询费后,提高企业信用评级遭受处罚的案例。如今,通过向“掮客”付费以提高信用等级,似乎是一种新的做法。

  相对于规模百万亿的债券市场,评级行业规模并不大,但评级机构却俨然是绝对的主角,评级机构内部人员、承销商、社会中介,几乎都成了评级机构的“朋友圈”。

  地位强势的承销商、投资机构,为何愿意向评级公司俯首?在这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利益?又是谁在利益链中获利?

  掮客登场

  前脚获得高评级,后脚债券就违约,在债券市场,一些企业“花钱买评级”已经成为不是秘密的秘密。2019年8月,大公国际在评级过程中向13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提供了合计超过7800万元的大额咨询服务,并向18家公司债发行人提供金额超过1.2亿元的大额咨询服务,被证监会、交易商协会暂停相关业务资格一年。

  “在评级过程中,尽调、评审都按正常标准去做,但会通过其他方式得到其他好处,比如收取大额咨询费,然后再把评级调高。”华南某股份制银行资深债券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而东方金诚案件的情况,显然与上述情况不同,暴露出这一灰色地带的新情况。作为评级机构高管,崔润海充当着类似“掮客”的角色。

  上述东方金诚案件信息显示,崔润海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营销副总裁、市场开发部市场总监,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

  金永授则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评审委员会主任、副总裁、总裁,东方金诚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相关银行介绍工程项目,收受项目介绍人、受评企业贿赂。

  案发后,崔海润承认,为顺利通过评审,他请求评审委员会主任帮忙,又约主管评审总裁与企业吃饭,还做了其他评委的工作。

  在这之前,已有一些企业试图通过中间人运作上调信用等级。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公布的一份判决书就曝光了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辰控股”)以支付巨额费用的方式,通过中间人“买评级”的内幕。

  山东东营市垦利区法院2019年4月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底,东辰控股与筴宏克签订协议,通过付费的方式,委托筴宏克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为其办理增信事宜。若未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东辰控股的信用评级,从AA提高到AA+,筴宏克应在2018年7月5日前,向东辰控股返还收取的增信费用。

  总部位于山东东营的东辰控股,曾经名列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不巧的是,运作上调评级之时,留给东辰控股的时间已经不多,2018年6月,其下属13家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涉及资产账面价值11.6亿元。

  而筴宏克的“增信”运作也未能取得成功,东辰控股及其发行的多只债券还被大公国际列入信用观察名单,主体信用等级最终被下调至A+。到了2018年11月,东辰控股发行的“16东辰03”违约。

  判决书内容还显示,双方签订协议后,东辰控股已按约付款,由于未能实现评级上调,东辰控股多次克追讨,但筴宏克仅归还了一半费用。2019年2月,法院判决筴宏克限期支付未还资金及相应利息。

  不过,在判决时没有披露筴宏克“运作”的对象,是评级机构本身,还是其工作人员。

  “现在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基本上还是卖方付费,买方付费肯定要客观一些,但由投资者付费的评级机构很少。”某私募债券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评级费用由融资方出肯定会出现问题。

  朋友圈

  评级机构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对高风险企业预警缺失等问题,带来的信用评级公信力不足,饱受市场和投资者诟病。

  12月11日,央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

  “肯定会参考评级公司的评级,至少是个指标吧,但也只能做个参考。”某私募债券基金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对于私募机构来说,投资的时候,主要还是靠自己内部的评级系统来决定。

  不同评级机构之间的差异和评级标准存在弹性,为花钱“买”评级这一灰色地带提供了空间。尽管自身市场规模有限,但评级机构俨然是绝对的主角,除了审计和法律中介机构,评级机构内部人员、承销商、投资者,几乎都成了评级机构的“朋友圈”。

  作为承销商的银行、券商,具有资金优势,也更熟悉企业融资动态,因此握有大量项目资源,评机公司为了获得项目,需要与承销商搞好关系。但在一些债券发行中,承销商却反替企业向评级机构垫付评级费用。

  同样来自裁判文书网2019年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某券商员工谭某,为债券承销与发行方进行了沟通,沟通期间,发行方与评级机构签订了评级协议,谭某为了承揽项目,替发行方垫付了评级费用。判决书还显示,承销方代垫评级费用,乃是行业惯例。

  而东方金诚案件通报也显示,崔润海在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的同时,还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

  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债券发行中,承销商有时会向企业推荐评级机构,但最终决定权在企业手中,并不一定会选择承销商推荐的评机机构。同时,评级机构也有自己的资源,评级机构的高管掌握的资源更丰富。为了争取项目,承销机构特别是承揽人员也要与评级机构搞好关系。具有影响力的承销机构,为了帮助企业提高评级,也会利用自身资源,向评级机构施压。

  与股票市场不同,债市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从表面上看,企业花钱买来虚高甚至虚假的评级,一旦发生违约,投资者将成为受害者,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评级虚高已经不是秘密,但在银行内部,评级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指标,一家企业的债券能不能进入投资准入库,评级是决定性因素。评级高的债券,进入准入库要更容易一些。

  利益链

  对企业来说,信用评级越高,债券发行就越容易,融资成本也越低,因此,降低债券发行难度、压低发行成本是企业的主要诉求。

  “为了完成发行、降低融资成本,发行人自然愿意向评级公司付钱。”上述私募人士说,这是现在评级虚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企业为此付出的“增信”费用,远低于融资资金和相应成本。

  由于评级涉及多个步骤,“企业花钱买评级”要打通评级公司内部多个环节。业内人士说,整个过程中,“增信”费用可能涉及评级机构的市场、评审、管理层等多个环节,而非某个人或单独环节。

  上述案件通报也显示,东方金诚案件难以一人成案,评级机构内部也往往需要领导人员、评审人员、作业人员、市场人员上下其手,因此很容易形成窝案串案。金永授多次通过与评审委员会主任及部分评委个别交流,或借安排企业来访之机发表个人倾向性意见,以影响评审结果。

  不过,相对于向评级公司付费,“打点”其工作人员的成本更低。根据崔润海案发后交代,一次为企业上调信用等级,对方拿出200万元作为酬谢,东辰控股付给筴宏克的“增信”费用则为300万元。同直接与评级机构合作支付大额咨询费相比,企业付出的相关成本要低很多。

  除了企业和评级机构,企业获得高等级信用,债券承销、投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能从中获益。

  “信用等级高了,债券好卖,企业的成本也降低了,能得到更多的销售费用,承销商也有动力帮企业做高评级。”上述银行人士说,项目做成了,承销商、评级机构都能受益,而且承销商的销售费用要远远大于评级费用。承销机构的承揽、承做、承销整个团队,也能因此获得更多收入。

  上述银行人士还称,信用等级的高低,作为授权指标直接影响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内部决策层级的决策和审核程序。在同等条件下,如果能得到高评级,部门就拥有投资决定权,反之可能需要总行投决会、贷审会审议才能决定,这也涉及到机构内部的部门和个人利益。

  (编辑: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