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江苏省政府举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设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晒出了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并解读了刚出台的《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数”读一周年成绩单

  其中外资近300家

  江苏自贸试验区去年8月设立以来,紧紧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战略定位,探索实施全国全省首创改革举措60余项,形成115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3项在全国面上推广,第一批20项改革试点经验和20项创新实践案例在省内复制推广。

  改革任务加速落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工作进展顺利,初定于9月下旬一审;一次性赋予自贸试验区273项省级管理事项,其中南京片区221项,苏州片区124项,连云港片区171项。

  开放发展动能强劲。截至6月底,自贸试验区新增市场主体2.91万家,其中外资企业近300家。今年上半年,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14.7亿美元,占全省12%;完成进出口总额2468.7亿元,占全省13%。

  创新活力充分释放。截至上半年,3大片区累计引进A类高端人才2000余人,集聚高新技术企业2175家。

  产业基础有力夯实。自贸试验区先后签约落地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88个,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

  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建立完善月度例会制度,定期会同省有关部门,“面上+重点”相结合,及时研究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3大片区成绩

  南京片区:

  一年来,南京片区新增注册企业 1.3万余家,注册资本 828 亿元;引进外资企业 66 家,实际利用外资 7.9 亿美元。

  苏州片区:

  苏州片区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2.4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4091.68亿元,新设立外资企业近200家,新增备案境外投资机构62个。以占全国自贸区2.78%的面积,贡献了约7.9%的实际利用外资和11.2%的进出口总额。

  连云港片区:

  一年来,连云港片区以全市2.7‰的面积,贡献了31%的实际利用外资、17%的外贸进出口、13%的新增市场主体。

  30条“新政”出台

  赋权示范,

  打造最高水平开放平台

  据省商务厅厅长赵建军介绍,《若干意见》共七大部分、30项主要任务举措,主要目标是打造展现江苏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的最高水平开放平台,全面服务和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奋力走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前列。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重大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加大自贸试验区赋权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

  支持自贸试验区打造对外开放高地,提出加大开放力度、支持总部经济集聚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优化贸易监管模式、支持资金跨境流动。

  支持自贸试验区打造现代产业高地,提出推动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环境、金融业创新发展、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支持自贸试验区集聚优质资源要素,提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新用人方式、完善职业认定和职称评审制度、加强产业用地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税收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各片区特色发展联动发展,提出支持南京片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苏州片区加大开放创新力度、支持连云港片区打造“一带一路”开放门户、支持联动发展。

  加强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考核激励、形成工作合力。

  此外,《若干意见》结合三大片区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提出支持南京片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与自贸试验区“双区”叠加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国际重要创新策源地;支持苏州片区充分发挥中新合作优势,持续加大开放创新力度,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层次创新深度融合;支持连云港片区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开放门户优势,加快港口、码头、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中欧班列、陆海联运,打造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

  会上,与《若干意见》一同发布的,还有第一批20项配套实施细则,其中包括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实施认证、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发行股票等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