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江苏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迅速建立财政部门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机制,统一部署防控任务,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3日,省财政紧急拨付省卫健委疫情防控经费1亿元,专项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和医疗救治。截至1月27日,全省各级财政已拨付防控经费9.6亿元。
同时省财政厅积极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坚决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工作要求。
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明确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
明确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加强采购文件和凭据管理
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管理,留存备查。同时,省财政厅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确保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工作有关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