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兰兰) 4月23日至7月底,江苏交警部门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路面,聚焦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10类重点违法行为,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坚决消除执法管控盲区。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时,一律进行实名制处罚;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先学习教育再依法处罚;对非法加装雨伞等妨碍安全驾驶设施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电动自行车超员,一律依法顶格处理;对非标电动四轮车和载客、搭载2人以上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一律先查扣再处理;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一律引导到教育点开展不少于15分钟现场教育。
交警部门还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完善配送考核制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