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0时45分,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四中队中队长、三级警长宋祖钦,在执行集中清查任务时,突遭逆向高速逃窜的轿车撞击执勤车辆,面对危险,他首先想到的是保护战友,自己身受重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4岁。13日上午9时,宋祖钦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淮安市殡仪馆举行
宋祖钦同志,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宿迁市沭阳县人,200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办事员、科员、徐杨中队指导员、四中队中队长、三级警长。宋祖钦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守人民警察的职业情操,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夙夜在公、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清正为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庄严承诺,荣立三等功一次,受到嘉奖2次。
宋祖钦同志因公殉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继来电或专门批示。公安部政治部发来唁电,省公安厅派员专程来淮吊唁,淮安市领导看望慰问宋祖钦同志家属。公安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政治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淮安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法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公安局、分局,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等60余家单位、协会送花圈吊唁。
12月13日上午9时,宋祖钦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淮安市殡仪馆举行。淮安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赵立宏,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参加仪式。宋祖钦同志生前同事、同学、亲朋好友和社会群众,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与宋祖钦同志作最后的告别,送最后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