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汤如军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季放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高维华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崔成富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蒋春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杰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乃文同志为盐城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崔国静同志为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旭东同志为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顾硕同志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韩标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詹荣安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王彦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王峰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琼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汪寿明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永春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柳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顾云峰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肖汝宏同志盐城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杰同志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崔成富同志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永前同志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海玉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林毅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贾娟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