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南京土地市场网发布《关于网上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对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报名竞买做出新的规定,《说明》指出,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出让公告中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说明》明确,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系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其中包括参股公司以及执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公司等。

  江苏土地市场网官方网站发布这一消息时指出:此举措可有效防范企业通过马甲公司的形式人为制造市场热度,有利于市场的更趋理性。

  以下是公告全文

  各有关单位:

  2020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公开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买)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理性竞争,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涉及报名竞买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出让公告中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2、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系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特此说明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