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女生遭教师猥亵后,出现抑郁和自残行为。 当事女生遭教师猥亵后,出现抑郁和自残行为。

  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斌)8月20日,针对“女生遭老师猥亵出现抑郁症和自残行为”一事,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教科局回应,责令河东一中开除涉事老师弋某;同时,对河东一中校长秦某通报批评,对该校副校长张某等5人诫勉谈话。

  8月16日,一名女生父亲称,2019年8月至12月期间,河东一中语文老师弋某先后多次在教师办公室、教职工宿舍对其女儿猥亵,之后其女儿出现抑郁症和自残行为。8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权威信源处获悉,弋某因涉嫌猥亵罪于7月3日被警方刑事拘留,7月10日被盐湖区检察院批捕。

  8月20日,盐湖区教科局书面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弋某在2019年8月至12月期间,多次对某女生实施猥亵,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法》等相关规定,区教科局责令河东一中给予弋某开除决定,并将依据司法处理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弋某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盐湖区教科局给予河东一中校长秦某通报批评;给予分管副校长张某、王某,教导主任王某,政教主任张某,班主任周某诫勉谈话;责令河东一中根据学校管理有关规定对以上责任人做出具体的处罚。此外,区教科局责令河东一中派出心理教师对当事女生进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