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疑似是从这里掉落的窗户疑似是从这里掉落的

  扬子晚报7月17日讯(记者 朱亚运)16日下午,海安市奥体新城尚府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玻璃窗从高空坠落,砸中一名行人,行人被砸中后倒地不起,现场满地玻璃渣。事发后海安公安民警、海安120急救车迅速赶赴现场。目前,伤者情况尚不清楚,事故发生原因仍在调查中......

  一位事发地隔壁小区的业主称,玻璃下坠的高度至少在20层以上,极有可能是因为装修拆卸时不慎,导致玻璃直接坠落。记者从爆料者提供的视频中看到,确有楼层内正在装修,窗户已缺失了一部分。

  什么是高空抛物?高空抛物也称高空坠物,其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高空抛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