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累计布设农用地环境调查点位2207个,完成第一阶段工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1429家,征集公布5批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36项……” 6月23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环资城建委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陈雷在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检查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6月23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市区联动+第三方调查,推动法律刚性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法律,于2018年8月3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年多来,《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南京市贯彻实施的如何?今年年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张俊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展开执法检查。

  为扩大执法检查的覆盖面,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3月初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就把市区联动检查列入了执法检查的重点安排,11个区人大常委会均开展了执法检查。5月8日,溧水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察看了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天意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等地块采样现场;5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组成由市人大代表和有关土壤专家组成的调研工作组,来到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板桥厂区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现场,详细了解了土壤异位处理修复等技术;5月21日至22日,工作组调研了溧水区原洪发热镀厂土壤污染风险分级采样工作、傅家边鲜食农产品土壤综合保护项目和山凹村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执法检查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还创新工作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调查梳理逐条对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南京市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形成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评估报告,并于6月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通过近两个月的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南京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并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表明,南京市耕地质量保持良好水平,未发现重污染地块。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壤调查评估管控和修复制度,未出现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有力,工业用地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执法成效:土壤污染修复,让“化工城”变身“宜居城”

  迈步于江边,放眼望去,一幅天蓝、地净、山绿、水清的生态画卷尽入眼帘,“燕矶夕照”的美景再度重现。

  “以前环境真的很差,地里种的萝卜都是黑心的!” 今年68岁的张志强从小就在燕子矶片区长大,据他回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燕子矶工厂密集、烟囱林立,不时排出废水、飘出恶臭,严重污染了长江水质的同时,土地也受到了污染,不少燕子矶的老居民选择“逃离”了这片“化工城”。

  2016年底,燕子矶新城被列为江苏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积极开展地块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后期管理等工作,推进区域土壤污染防治。据了解,仅燕子矶地区长江岸线,就累计投入约45亿元,完成了沿岸110家砂场码头、78家工企单位的关停拆除,沿线恢复植被160万平方米。土壤植被得到恢复,一座宜居新城也在兴起。

  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中显示,类似于这样的土壤修复工程案例还有很多: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板桥厂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成效明显,已成为南京市、江苏省乃至国家土壤修复的示范工程;傅家边鲜食农产品土壤质量综合保护试点区现已成为农村经济示范区;汤山矿坑进行生态系统修复,建成了集科普教育、休闲度假、文化演艺及温泉体验与一体的网红打卡地……

  检查建议:矿山开采土壤修复职责难厘清,配套法律待完善

  虽然南京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土壤污染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矿山开采及尾矿库周边土壤监测修复、林地土壤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控、土壤污染社会资本投入等工作内容的防治职责较难厘清,一些被污染的土壤工程难以得到及时修复。

  据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形,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同一土壤污染事件中,涉及多个生产者、使用者的情况,缺少责任认定办法和细则,导致执行难。由于配套办法还不完善,一些污染企业关停后土壤修复的费用,远远高于企业多年缴纳的税收。土地一旦无法出让,就会出现企业无力修复、地方财政困难的局面。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组织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把解决影响老百姓吃、住安全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作为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初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