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网站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武汉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风险地区学校校园内学生可不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加强校园防控。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各地要按照每600名学生配1名专业卫生人员的规定,为每所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卫生人员。

  武汉市落实好1名校医带1名社区全科医生、1名疾控人员的“1+2”防控协作机制,学校校园内学生、教职员工继续实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的防护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佩戴口罩规定。武汉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风险地区学校校园内学生可不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可不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