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6日,湖南法院共一审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55件68人,审结22件23人,其中20件当庭宣判。

  湖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南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庭审技术,从严从快审理了一批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有力维护全省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开辟绿色通道,从严从快罚当其罪

  “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不该发国难财。”2月20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南首例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欧阳康平诈骗金额3.3万余元,全部挥霍一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他后悔不已。该案从受理到宣判仅用时6天。

  湖南法院审理的一起涉疫案件 北湖区法院 图   

  湖南高院刑一庭庭长简红星介绍,对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坏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等犯罪行为,湖南各级法院依法快审快判。对刑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从重处罚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主观恶性深、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判处。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涉疫情刑事案件,要求管辖法院既严格诉讼程序,又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快审快判,充分彰显法院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疫情犯罪的政策要求和坚定决心。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2月以来,湖南高院先后下发《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依法做好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等一系列文件和通知,对全省法院涉疫情防控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成立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对全省法院涉疫情刑事犯罪进行全面摸排,指导下级法院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

  “越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们越要重视和强调依法办案,既要突出依法从严从快,又要统一裁判尺度,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湖南高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蔡俊伟介绍。

  已审结的22起案件20件当庭宣判

  为有效防止疫情聚集性传播的危害可能性,湖南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庭审技术,在线开庭,隔空审案,及时审结涉疫案件。

  2月27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黄某某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审判庭只坐有合议庭成员、书记员、辩护人,而公诉人位于检察院,被告人身处看守所,法官在法院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平台实现三地连线审理。

  湖南法院线上开庭一起涉疫案件 天心法院 图

  承办法官介绍,法官在“云间庭审”系统创建庭审后,当事人可以在庭审前、庭审过程中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对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等,书记员实时在线编辑笔录,当事人可以查看笔录,无疑义后在线签名确认。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早在2月初,新春假期复工之际,湖南高院即专门下发通知,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全省各级法院对刑事案件询问被告人、宣告判决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探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智慧庭审”、“云间庭审”等互联网庭审平台办理网上立案、调解、审判和执行,方便诉讼。       

  与此同时,杭州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新一代互联网智慧庭审系统”,阿里云智能及其合作伙伴的“云间庭审”系统均宣布,在疫情期间供法院免费使用。湖南法院则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对各种互联网审案技术进行了“大练兵”。2月14日,继要求全省法院全面开通网上庭审系统后,湖南高院再次宣布:全省各级法院,具备网上开庭条件的,一律网上开庭。

  湖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审结的22件涉疫情案件中有20件当庭宣判,其中,8件采取了视频开庭的方式,20件案件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有2件案件采取速裁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