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南京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江苏首例生产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刑事案件。

  今年5月1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某路段发生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撞倒一名行人,致行人严重受伤,被送往ICU抢救。经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该骑行者所骑电动自行车车架、电池仓、限速器等均被非法改装,车速快了,刹车性能也被削弱。

  循线追踪,今年5月初,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秦淮分局研判发现段某、徐某某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出租商行有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重大嫌疑。

  警方调查发现,该店铺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每月收取数百元的租金,分10—12个月租赁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租赁期满后,车辆归承租人所有。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杨剑介绍,这一“以租代售”方式也是为了规避打击。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最终在江宁区某仓库发现待售卖的400余辆改装车架。与此同时,为段某、徐某某供货的上游商家陈某某、王某某也浮出水面。

  5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秦淮分局组织警力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江宁区某电动自行车出租商行、江宁区某仓库分别抓获段某、徐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3个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团伙,扣押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车架400余辆。目前,南京警方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案中查获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车架、更改限速器、更改电池仓、配备超国标大功率电池等四种非法改装行为。”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吴季淼介绍,犯罪嫌疑人对车架进行改装,延长鞍座并更换电动自行车外壳,造成车身重量增加,影响行车制动;对车辆限速器更改,从国标最高时速25km/h提升2.5倍,达到60km/h以上;对电池仓的更改,致使电池仓与电池之间的间隙扩大,车辆行驶过程中会引发电池与电池仓之间的碰撞,极易引发爆燃,同时电源线外胶皮磨损引发短路自燃;配备超过国家标准6倍的大功率电池,最大输出功率超过2500W,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朱清表示,自今年4月国务院部署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南京市公安局会同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已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390余家,仓库10余处,查获疑似非法改装车辆800余辆。

  南京警方提醒,市民选购时要选择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厂家,严禁擅自改装车架、更改限速器、更改电池仓、配备超国标大功率电池等。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讯员 宁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