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公布,自5月1日起,江苏旅游景区对广大游客实施为期1个月的阶段性门票价格优惠。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可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少于10%。各旅游景区可结合自身情况,在确保旅游安全的前提下,对索道、缆车、游船、游乐设施等景区内特许经营类收费服务项目,酌情下调收费服务价格。通知还要求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全省国有旅游景区自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之日起,向全国医务人员免费开放一年。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鼓励各旅游景区采取灵活多样的票价优惠措施,在上述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大门票价格优惠力度。可以通过设置月(季、年)度门票,或者与其他景区、宾馆、饭店合作推出“景区+景区”、“景区+酒店”、“景区+餐饮”等“1+X”旅游套餐方式,降低旅游成本,有效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促进旅游消费。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景区参照上述政策,自行制定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通知强调,景区在开展门票价格优惠、拉动旅游市场复苏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游客限流、预约参观、线上购票、交通疏导、客流管控、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各项应急管理预案,坚决杜绝出现部分节点游客拥堵、长时间排队聚集、出入口交通堵塞等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