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拉响31天"一级警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级”调整为“二级”,有何不同?

  根据江苏省政府官网公布的《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级响应:

  启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类别和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由省有关部门组成的各应急小组和相关专家组赶赴事件发生地,分别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资金与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省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立即启动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政府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非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并积极支援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响应:

  启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

  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非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政府要服从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调度,支援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江苏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

  据江苏省卫健委2月25日发布的消息,2020年2月24日0-24时,江苏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31例。1例重型病例转为普通型病例。

  自2月19日起,江苏已连续6天未出现新增确诊病例。

  " 江苏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 在此前江苏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说。尽管形势出现积极变化,但江苏仍要求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一级响应的31天

  从1月24日,江苏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起,至2月24日已经31天。江苏在全力以赴开展医疗救治、支援湖北的同时,千方百计保障物资供应,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精准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截至2月24日,江苏已累计派出医疗队员2804人支援湖北。

  来看看南京的数据:

  ·据南京市卫健委统计:

  2020年2月24日0-24时,南京无新增确诊病例,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3例,57例已治愈出院;

  截至2月25日,南京累计派出医疗队员493人支援湖北。

  ·为了推动复工复产,南京接连出台第10号通告、第12号通告、第13号通告等。

  ·1月27日,南京市委、市政府紧急决策,在现有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第二医院汤山分院)收治能力基础上应急扩容,为全市防疫收治能力加上双保险。2月9日,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应急工程首期交付。十多天时间,搭建起一座抗击疫情的“安全岛屿”。(详戳☛报告!南京“火神山”2.0已交付!)

  应急响应什么时候结束?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提醒:还没到摘口罩扎堆的时候!

  虽然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

  但!是!

  现在还没到摘口罩扎堆的时候

  疫情如果反扑

  我们承受不起

  再等等!

  等到春暖花开,疫情退散

  我们再摘下口罩,

  彼此相视一笑:

  hi~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