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增加一、二档用气量标准,现行用气价格保持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含)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10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1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调整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

  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民生活提高,居民用气需求持续增加,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第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已不符合国家规定覆盖区域内80%、95%家庭用气量的要求。新的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实施后,增加分档用气量,居民第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可以覆盖区域内86%、96%家庭用气量,有助于缓解居民阶梯气量不够的矛盾;同时,保持现行价格稳定,有助于减轻居民用气成本负担。

  自2022年1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分档气量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