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兴市委批准,宜兴市纪委监委对宜兴市实验小学原党总支书记、原校长陈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克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礼卡;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学校食堂账户套取公款用于账外支出,并将套取的部分公款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学生入学、教师工作调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财物。
陈克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以权谋私,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克简历
陈克,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江苏宜兴人,本科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教师、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导处主任、副校长、宜兴市荆溪小学校长等职。2004年8月任宜兴市城北小学校长;2011年8月任宜兴市阳羡小学校长;2014年8月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2019年5月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校长。
(宜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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