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开始,你可能需要补缴一笔个税,也可能会收到一笔退税,因为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会开始。

  2019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什么是年度汇算?

  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

  平时,你取得这4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你需要将上述4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

  一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是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例: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3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例: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

  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例: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纳税人体验办税服务。浙江省税务局供图 纳税人体验办税服务。浙江省税务局供图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如何办理?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资料图:办税服务大厅。刘文曦 摄资料图:办税服务大厅。刘文曦 摄

  如何退税、补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记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