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对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本调整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客车
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联网高速公路继续分别执行原路段批准的基本费率标准;其他收费公路也继续执行原标准。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
1 联网高速公路
联网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连接线)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2 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3 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开放式高速公路计次路段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4 普通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普通公路计次路段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货车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大件运输车按6轴货车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 联网高速公路
联网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连接线)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2 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3 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开放式高速公路计次路段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4 普通公路收费站
普通公路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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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取消通行费最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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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ETC门架收费、E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通行费额四舍五入取整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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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取整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