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对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本调整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客车

  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联网高速公路继续分别执行原路段批准的基本费率标准;其他收费公路也继续执行原标准。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

  1 联网高速公路

  联网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连接线)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2 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3 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开放式高速公路计次路段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4 普通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普通公路计次路段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货车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按照轴数分为6类车型。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大件运输车按6轴货车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 联网高速公路

  联网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连接线)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2 跨江大桥

  跨江大桥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3 高速公路开放式收费站

  开放式高速公路计次路段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4 普通公路收费站

  普通公路

  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 本次调整取消通行费最低收费

  • 单个ETC门架收费、E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通行费额四舍五入取整至分

  • MTC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取整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