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此次对全国唯一促进软件产业促进发展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修订,目的是完善产业立法供给,为江苏软件业争先进位提供更有力法治支撑。

  发展困境呼唤强化制度供给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2007年实施的《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作为我国目前唯一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曾有力推动我省软件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2015年起,江苏软件业从原来的规模第一逐渐被广东和北京反超,下滑至全国第三。

  “对标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实融合强省建设任务,当前面临‘标兵渐远、追兵紧逼’双重压力。”受省政府委托作说明的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分析,江苏软件业存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供给能力亟待提升,龙头企业偏少偏弱,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资源要素配置错位等问题,“重硬轻软”现象时有发生,软件企业融资难也尚未根本改善。同时,江苏软件企业在开源体系建设、适配测试验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也更新、更多。这些都需要通过修订法规予以回应。

  加强制度供给有助于行业发展。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及南京、无锡、苏州等地陆续出台相关文件,采取多种举措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我省软件产业规模突破1.4万亿元,其中工业软件产业链规模达3269亿元,在全国占比超过21%。“通过修订条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立法层面有效破除制约新时代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将为我省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保障。”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说。

  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将更大

  江苏软件产业发展基础良好,拥有丰富的教育、科技、人才、资本、市场等产业发展资源。为更好发挥这两方面优势,此次修订进行了针对性制度设计。

  一方面,部门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修订草案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定期对软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发布发展指数;版权、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软件产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另一方面,针对我省龙头企业偏少、软件企业融资难尚未根本改善等问题,要求强化产业集聚效应,支持软件产业名企、名品、名牌、名人的培育,积极支持初创期、成长期软件产业企业发展,通过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立法调研中,软件企业普遍反映,软件产业主要投入是智力资源,相对于原料和设备,更渴求人才。修订因此强化了人才要素支撑,要求做好软件产业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引进保障,统筹推进江苏软件产业人才梯队建设。围绕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优势,有关条款鼓励江苏高校设立软件产业相关交叉学科和软件学院,支持产学研合作,鼓励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针对软件企业“轻资产”“智力资源支出大”特点,有关条款明确,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从项目经费中支出,为企业合理合规支出预留了政策空间。此次修订还完善了符合软件产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强调软件产业人才评价应当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针对企业反映的政策兑现难等问题,修订草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兑现等支持举措,并鼓励运用数字化手段精准计算软件企业需求与优惠政策的匹配度,将匹配的优惠政策直接推送相关企业。同时,从统筹专项资金加大软件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合理保障项目用地、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产业交流合作等方面,全面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产业发展指导服务。

  制度强化“多用”推动自主可控

  在支持和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此次修订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以及技术服务对外转让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

  为突破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培育支持软件产业的骨干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方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建立开源推进机制、加强开源社区建设等方式,推动提升各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此次修订还纳入了推动长三角协同创新发展,鼓励软件企业发展新型轻量化软件平台的条款,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低成本、轻量化、模块化的解决方案。

  “通过上述制度设计推动软件产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提到的七个重点产业链中,涉及软件产业的就有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集成电路。自主可控产品从“能用”到“好用”,关键靠多用。修订草案因此作出多方面规定为软件产业体系自主可控提供有力支持,包括: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推广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软件产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使用优秀自主安全可控软件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实训;企业用于购买自主安全可控软件的投入,可以纳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