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惠企范围,满足更多中小企业需求,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进行优化完善。

  此次优化扩大了政策支持范围。取消《方案》中贴息对象应具备“截至2023年底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和“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支出不少于500万元”条件的规定,同时,取消《细则(2024年)》中“截至2023年底,企业需工商注册满1年”和“企业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的金额应不少于500万元”的规定。同时,此次优化还取消《方案》中关于“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LPR+50BP(即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增加0.5%)”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取消贷款利率限制。

  今年3月,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后,江苏率先出台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通过“免申直达”的方式,省、市两级财政共贴息2个百分点。截至7月31日,首批入库项目966个、贷款需求1945亿元,142个项目已放款184亿元,企业购置新设备的贷款利率从前两年的3%降至如今的1%。